近日,上海一共享单车自动落锁致人摔伤索赔案一审宣判。法院因证据不足,驳回原告骑行者的诉讼请求,原告也表示将不再上诉,但对于共享单车方给出的解释并不认可。
这段时间,多地共享单车用户遭遇“骑行中车辆突然落锁致摔伤”事件引发关注。然而,面对用户索赔,平台方均以“无自动落锁记录”“可能是链条故障”等理由回应。这场“用户说锁了,平台说没锁”的拉锯战,暴露出共享单车行业在技术安全与责任认定上的深层危机。
从此次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来看,所有的骑行数据都是共享单车平台给出的。对于原告来说,比较疑惑的是事故发生时间是7时36分,但是系统显示的关锁时间是7时34分。对此,被告,也就是共享单车方给出的解释是,由于原告在发生事故之后并没有关锁,后面的使用者扫码开锁之后,按照系统设定,自动默认未关锁者的骑行时间为开锁后的十分钟,由于原告是7时24分开始骑行的,因而关锁的时间被记录为7时34分,而这个时间在骑行者发生事故之前。所以法院认为难以排除原告是不当骑行造成事故的可能,因而驳回原告骑行者的诉讼请求。
共享单车日均骑行量超亿次,其安全问题已超越商业范畴,成为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议题。一辆故障车可能导致的不仅是个人伤害,还可能引发连锁交通事故,威胁道路通行秩序。虽然此次骑行者败诉了,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共享单车车轮突然抱死,到底是偶发还是经常发生,这些问题,不能因为败诉而不了了之。
用户“用脚投票”的自我保护终究是权宜之计,还是要彻底厘清真相。一方面,政府部门可委托权威机构介入,对涉事车辆进行技术检测,还原共享单车车轮抱死的原因究竟是自动落锁,还是系统故障,抑或是消费者骑行不当;另一方面,应从法律层面明确平台对车辆安全性的主体责任,要求其公开远程锁车功能的触发条件、数据留存期限等核心参数,杜绝“自己说了算”。
更长远来看,共享单车行业应建立统一的安全标准与应急预案。例如,强制平台为车辆购买第三方责任险,设立“故障车辆即时召回”制度,日常对车辆刹车进行定期维护等。唯有通过制度约束,才能避免共享单车企业推卸责任,让共享单车真正成为安全、便捷的出行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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